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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怜以血肉之躯挡下青古的三箭?只有白痴才会这么做!
无法,怜只能听天由命,任青古差使。
比如什么鳄鱼啊,蛇啊,穿山甲啊,黑猩猩啊,一系列的,怜在把肉拿完之后就给青古去了。
而青古在得手之后,便和某企业,某科研机构取得联系,以高价卖出,以零风险,零投资获取巨额回报。
怜就这样,在不知不觉中被青古当枪使,这真是吃苦不讨好啊。
话说,青古这样的黑心商人,真是不多啊,而且,这简直就是偷猎,是犯罪!
但青古却信誓旦旦地说:
“人类的法律不适用于我。”
是啊,咱都忘了,你是个球......
最后在青古得到自己想要的资金之后,将怜洗脑,随意得丢在最初“忽悠”走怜的那个公园。
按青古的说法,他已经没什么能交给怜的了,所以,今后怜的造化,就要看他自己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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