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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骧道:“说起来简直令人不敢相信,诏狱的兄弟已经万分小心了,连吃饭都盯着,怕许彬用快子自杀,然而没想到被他在牢房里找到一块脱落的碎石,他竟然用这碎石砸断了他的食指,然后用食指的骨头插入颈项,钩断血脉,失血过多而死。”
说到这里,朱骧又一次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好狠的人!
朱见济和朱骧一样,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这么狠?
用石头把自己手指砸断,关键不可能一次就砸断,需要连续多次,而且还要把断了的手指啃得只剩骨头,再用指骨钩断颈项的大动脉,这他妈是人能做到的?!
这得多狼灭的人才能办到。
不可想象。
如此方法寻死,已经不是毅力和决心的问题了!
转念一想,从永乐十三年就蛰伏在大明朝堂,一藏就是三十多年,又能花九年时间去挖一条地道的人,心理怕是早就变态了,对他自身如此之狠,也可以接受。
只是有点不明白,许彬始终是一死,就算自杀,他的族人也难逃一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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